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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3, 2024 3:39:43 GMT -5
的活动的行政程序。国家环境系统): 第十条 潜在或实际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经济活动,与任何其他能够干扰环境条件的活动一样,受到国家控制。 (……) 实际上,潜在或实际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活动,就像任何其他能够干扰环境条件的活动一样,都受到它的约束。事实证明,清单中提到的几项活动都是这样考虑的,需要或可能需要环境许可证,包括音乐录制和声音编辑、面积高达2500平方米的制鞋业和纺织业平方米、烘烤、马戏团和类似表演的制作、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喷漆、车身等)、机械加工、车削和焊接服务,面积高达 2,500 平方米,等等。冲突是这样的:基于国会议员的决议能否免除企业家的环境许可? 尽管有法律依据,但这种豁免的理解似乎并不合理,出现这种情况有几个原因。首先,联邦宪法第225条第1款第V项明确规定了控制有效或潜在污染活动的职能,其中规定,确保平衡环境权的有效性,是国家机构的责任。公共权力“控制对生命、生活质量和环境构成风险的技术、方法和物质的生产、商业化和使用”。有鉴于此,许可具有宪。 法基础,不能受到法律的压制,除非该标准提供了另一种能够确 WhatsApp 号码 保同等或更高质量环境保护的工具。 不容忽视的是,《基本法》第 170 条第六节规定了“保护环境,包括根据产品和服务及其生产和提供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区别对待”,作为保护环境的一项原则。经济秩序。这意味着任何预先规定不实行甚至减少环境控制的规定,除了对环境有害之外,也是违宪的,因为它不尊重上述规定。联邦最高法院已经裁定,经济活动的发展必须符合生态问题,正是出于其他原因[ 5 ]。 《大宪章》第 225 条规定,公共权力和社会有义务采取行动保护和保护环境,以保护今世后代的权利,因此构成了巴西环境法的核心[ 6 ]。事实上,它是上述宪法条款中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并得到学说和判例的承认,因此被赋予不可剥夺性和不可撤销性的外衣[ 7 ]。 此外,不能忘记的是,这被认为是该国最重要的环境政策工具[ 8 ]。最后,需要指。 出的是,国会议员并没有撤销或修改第 6,938/81 号法律第 10 条。 这意味着以前免除整个经济部门许可的规范行为与当前的法律和宪法秩序不相容。因此,关于排除环境许可证的要求,经济自由国会议员和CGSIM 51/2019号决议不能适用,因为它们规定的事项超出了其职权范围。 事实上,只有由许可机构来分析该活动是否有效或可能造成污染,因此是否需要获得环境许可,而这必须在技术自由裁量权的标准范围内进行[9 ]。我们的另一篇文章已经讨论了该文书不可能通用和提前撤销的问题。 显然,国家可以而且应该寻求减少环境许可方面的官僚主义,鼓励自由企业和自由竞争,尽管其限制是维持环境控制的质量水平。这表明,像我们在此发表的文章中分析的其他措施一样,可以给予费用豁免、消除或集中步骤以及优化程序,但永远不可能建立技术上无动机的环境许可豁免。 1条 3. (…) § 2。就该限额第 I 项的规定而言: I – 联邦行政部门的法案将规定在没有具体州、地区或市立法的情况下应遵守的低风险活动的分类;II – 如果联邦行政部门没有采取第 2 条第 I 项中提到的行动,则公司和企业注册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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