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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suraiyakhatun on Jan 4, 2024 1:57:09 GMT -5
包括这些戒律。它在监管发展中建立了一系列“基本条件”,据其称,这些条件基于“良好专业实践”的概念:生命项目、护理质量、直接护理参考人员、医疗保健的整合。环境、在尽可能多的问题上的自决或尊重隐私等。 养老机构必备的人力资源分为技术人员、直接护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标准在技术人员方面引入了灵活性标准,允许中心拥有单位根据用户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功能最方便的专业人员。 关于这些中心的管理,它规定,在本法令生效后,不具备大学学位的人员在高级住宅中担任管理职务,并证明具有三年的住宅中心管理经验,可以在这些中心担任管理职位,只要他们在抚养、老年病学、老年学、居住中心管理或其他与抚养照顾相关的知识领域接受过至少 300 小时的补充培训。 通过任何公共管理部门教授或推广的课程获得、大学或其他认可的培训实体,并经主管老年人护理事务的总方向验证。 既定的比例、管理职位的标准、社会工作的不受监管以及名义实体可以选择技术人员的“灵活性”是过去两周批评加剧的主要原因。但最突出的论点之一是,新法令不符合 2010 年《社会服务法》。 卡斯蒂 电报号码数据 利亚-拉曼恰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埃琳娜·加兰·鲁阿诺(Elena Galán Ruano)表示了这一点,她直到去年还在一所住宅担任社会工作者。他解释说,多年来,对这些专业人员的监管,将他们与其他技术人员等同起来,在社会卫生中心,特别是在住宅中心,多年来一直是一场斗争,新法令也没有对此做出回应。“住宅的质量始终取决于其大小和居住地点,并取决于管理的良好工作,仅此而已。 现在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但我们却发现这是无稽之谈,”他说。 为什么它违反社会服务法规?埃琳娜·加兰(Elena Galán)首先解释说,该法令的序言提到“公平公正”地获得优质资源以改善生活条件,这一点后来在文章中没有阐述。同样,该法第 22 条、第 23 条和第 24 条规定了社会工作者作为参考专业人员和专门护理的作用,也没有得到遵守。 一名工人在疗养院照顾老人 / Eduardo Parra / Europa Press “这太令人愤慨了,一项法令已经获得批准,而12年前法律中包含的内容却得不到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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