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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ferdousimimmim3 on Feb 17, 2024 0:42:25 GMT -5
第一篇关于欧盟建筑业未来的文章中 ,我们讨论了该领域的现状以及向 nZEB 建筑和建筑或几乎零能耗建筑转变的过程。在第二篇文章中,我们将定义此类构建的目标及其管理原则。 nZEB 是如何定义的? 目前,虽然有不同的研究和工作为此类建筑所面临的目标提供了指导,但还没有一致的定义来描述 nZEB 建筑必须是什么。 让我们总结一下其中的一些(有关更多信息,请访问网站塔布拉 反过来,nZEB 建筑的原则也被定义: nZEB 第一原则 – 能源需求 必须对与建筑物运营相关的能源流量有明确的限制,定义能源需求的质量,并明确指导如何评估相应的值。 该限值必须是建筑物的能源需求,即房间制冷、供暖、生活热水和照明(后者仅适用于非住宅建筑)所需的有用热、冷和电的总和。它还应包括建筑物内的分配和存储损失。 家用电器和其他技术建筑系统(即电梯、消防安全、照明等)的电力(能源)消耗也可以作为额外的指示性固定值包含在 NZEB 定义中(类似于内部热需求的方法)大多数建筑法规中的水。 成员国将根据建筑类型并基于成本优化的原则确定最大和最小能源消耗裕度。 nZeb 巴塞罗那 西班牙巴塞罗那 nZEB 建筑图片(来源:nZEB 的第二个原则 – 可再生能源 哈萨克斯坦 WhatsApp 号码 份额 必须对与建筑物运营相关的能量流有明确的限制,并以明确的方式计算可再生能源份额。 这可能是能量需求和系统损耗的总和,即从供电系统向建筑物提供的总有功能量,包括泵、风扇等的辅助电源。 可再生能源份额是由现场可再生能源(包括热泵的可再生份额)产生的能源,以及输送到建筑物的离岸能源。始终避免重复计算。 2012 年至 2050 年期间,建筑物中生产的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必须增长。该基地应被视为最佳实践,至少覆盖能源需求的 50%,目标是到 2050 年超过 100%(积极能源建筑) nZEB 第三条原则 – 一次能源和二氧化碳排放 必须对与建筑物运营相关的能量流有明确的限制,其中总体一次能源需求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是根据明确的方法计算的。 这些是与资产供应系统向建筑物供应的总能源相关的一次能源需求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如果一段时间内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多于使用的能源,国家规则应明确如何核算国家能源系统的净出口。 为了满足欧盟的长期气候目标,建议与近零能源需求相关的建筑物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3公斤二氧化碳/(平方米年)。 EPBD 明确提倡将一次能源作为建筑物能源绩效的指标。但建筑也必须遵循欧盟2050年的长期目标,二氧化碳的减少肯定与能源消耗的减少和能源的脱碳密切相关。因此,引入建筑物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相对于能源需求的主要能源指标)是确保长期能源目标与欧盟环境目标之间连贯性和一致性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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